4月3日上午10時30分許,在南寧經開區(qū)友誼金凱路口,南寧市交警支隊民警根據系統(tǒng)預警攔下了一輛小汽車,駕駛人楊某承認了自己開車接打手機的行為;10時45分,民警又在同一路口查獲一起開車接聽手機的違法行為。隨即,民警對二人進行了批評教育,依法分別處以罰款100元,駕駛證一次記3分。
在日常出行中,機動車隨意加塞、開車接打手機、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,不僅影響道路通行效率,更威脅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。今年4月1日公安部新修訂的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》,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,將“駕駛機動車有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”“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,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車輛的”兩項違法一次記分分值由2分上調為3分。
針對此類交通陋習,南寧市交警部門采取現(xiàn)場執(zhí)法與非現(xiàn)場執(zhí)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查處;進一步啟用智能視頻監(jiān)控平臺,對機動車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、不系安全帶、隨意加塞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,并將預警信息實時推送至路面執(zhí)勤警員,進行現(xiàn)場攔截,實現(xiàn)精準查緝。民警也提醒廣大司機,拒絕分心駕駛,抵制加塞陋習,駕乘汽車全員全程系好安全帶,守法規(guī)平安行。(記者 喬曉瑩 通訊員 檀嚴毅)